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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蘇州市姑蘇區教育體育和文化旅游委員會下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事業編制教師簡章
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 2005 年 6 號令)、《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蘇辦發[2011]46 號)和《蘇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蘇辦發[2011]27 號)有關規定,姑蘇區教育體育和文化旅游委員會下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 202 名教師。現將《簡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圍和對象
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 2020 年本科及以上學歷的應屆畢業生,且符合本次公開招聘基本條件及招聘崗位所需專業技能和其他資格條件。
二、招聘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無違法犯罪記錄,并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必備的身體條件和招聘崗位所規定的具體資格條件。
(二)年齡在 18 周歲以上,35 周歲以下(即 1984 年 1 月 3 日至 2002 年 1 月 2 日期間出生);具有碩士研究生學歷和學位或具有副高級專業技術職稱資格的應聘人員,年齡可放寬至 40 周歲(1979 年 1 月 3 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學歷和學位或正高級專業技術
職稱資格的應聘人員,年齡可放寬至 45 周歲(1974 年 1 月 3 日以后出生)。
(三)以研究生學歷(專業)報考的人員不受戶籍或生源地限制;具有副高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資格的人員不受戶籍限制;以本科學歷(專業)報考的全日制普通高校 2020 年應
屆畢業本科生不受戶籍或生源地限制;以本科學歷(專業)報考的全日制普通高校 2020 年應屆畢業研究生限蘇州生源地或蘇州戶籍。
(四)2019 年 1 月 1 日至報名前取得國(境)外學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
認證且尚未就業的留學回國人員,按 2020 屆應屆畢業生的資格條件報名。
(五)符合政策性安置或照顧條件的報名者(夫妻分居兩地、父母身邊無子女及符合隨軍條件的軍人配偶),不受戶籍或生源地的限制,可以報考配偶或父母戶籍所在地的崗位。
(六)《2020 年蘇州市姑蘇區教育體育和文化旅游委員會下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事業
編制教師簡介表》(見附件)中對招聘崗位專業要求和其他資格條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七)下列人員不得報考:(1)現役軍人;(2)在讀非應屆的普通高校生;(3)被辭退未滿 5 年的原機關、事業身份的工作人員;(4)在國家法定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紀律行為人員;(5)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以及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它情形人員;
(八)應聘人員與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不得應聘與該單位負責人員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三、報名方式和注意事項
(一)報名方式:本人現場報名,每人限報 1 個崗位。本人不能到現場報名的,可委托家長或親友代為報名。相關材料和證書(件)須符合《簡章》的規定要求,代報名人另須出示委托書及代報名人身份證。
(二)報名時間及地點: 2020 年 1 月 2 日—3 日 9:00--15:00,蘇州市姑蘇區少年宮(地址:蘇州市百花洲 36 號)。
(三)報名所需材料(提供原件,收取復印件):
1. 報名登記表(見附件,附個人近期同底 1 寸證件照)(一式 2 份);
2. 戶籍首頁和本人信息頁、本人身份證(正反面);
3. 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留學回國人員還需提供國(境)外學歷學位及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認證證明;
4. 普通話證書(或證明);
5. 教師資格證(或全國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或全國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成績合格材料);
6. 所需的其他證明材料。
(四)資格審查:招聘單位工作人員對應聘人員所持證件進行應聘資格初審及復審審查。
(五)考試費用:根據蘇州市物價局、財政局《轉發江蘇省物價局、財政廳〈關于明確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試收費政策的復函〉的通知》(蘇價費字[2007]204 號、蘇財
綜字[2007]44 號)規定,本次公開招錄教師的考試費用筆試費 100 元/人,面試費 100 元/ 人。筆試費在報名現場繳納,面試繳費另行通知。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和農村貧困家庭的考生,可在資格初審通過后,憑縣(市)、區以上政府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復印件)或縣(市)、區以上農村扶貧機構出具的特困證明等
(復印件),至報名現場直接辦理減免考試費手續。四、招聘考試
資格審核合格的人員可參加招聘考試。本次招聘筆試開考比例為 3:1,崗位開考比例另有要求的從其規定。報名結束后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減招考計劃,直至取消該崗位,并統一辦理退費手續。招聘考試分為筆試、面試兩個部分。筆試總分為 100 分,設 60 分為合格分數線。面試根據招聘計劃數,從筆試合格者中按照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以 3:1 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資格人選,不足 3:1 比例的,按實際符合條件人數確定進入面試人選。面試總分為 100 分,設 60 分為合格分數線。考試總分(100%)= 筆試(按占比 30%計)+面試(按占比 70%計)。
(一)筆試
1. 筆試時間和地點。筆試時間:初定為 2020 年 1 月中旬,筆試地點:蘇州市姑蘇區。具體時間和地點查詢中國姑蘇網(http://www.gusu.gov.cn/),考生按照通知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并隨身攜帶《報名表》、《筆試通知單》和《居民身份證》。
2. 筆試形式和內容:筆試采取閉卷形式,重點考察專業理念、專業知識和專業能力。
3. 筆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4. 筆試成績將于 2020 年 1 月中旬在中國姑蘇網(http://www.gusu.gov.cn/)公布,考生自行查閱筆試成績和是否進入面試。
(二)面試
1. 面試時間和地點。面試時間:初定為 2020 年 2 月中下旬,面試地點:蘇州市姑蘇區。具體時間和地點查詢中國姑蘇網(http://www.gusu.gov.cn/)。
2. 面試形式為試講,上一節與應聘專業崗位相一致的微型課。音樂、體育、美術和學前教育崗位還需增考專業技能測試,試講與專業技能測試各占 50 分。
3. 面試分數以百分制計,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小數,第三位四舍五入。設 60 分為合格分數線,面試成績不合格者不計算總成績。面試成績、招聘總成績當天公布。如考試總成績相同的以面試成績高者在前,如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均相同的,則另行安排加試。加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五、體檢
進入體檢的人選在總成績合格分數線以上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根據招聘計劃人數 1:1 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的醫療機構進行體檢。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不合格者不得錄用。
六、資格復查和考核(考察)
招聘單位對通過考試并且體檢合格的應聘人員進行聘用考察和資格條件復查。考察和資格條件復查時間原則上不得超過 15 日。確因情況特殊,經姑蘇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
準可延長至 30 日。對不符合《簡章》規定的本次公開招聘的基本條件及招聘崗位所需專業、技能等資格條件的人員,取消其錄取資格。聘用考核(考察)標準參照蘇州市公務員招錄考察相關要求進行。
七、錄取和聘用
各招聘崗位擬錄取人員名單在中國姑蘇網(http://www.gusu.gov.cn/)公示 7 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按規定程序報批、辦理錄用等相關手續。對不符合《簡章》規定的本次公開招聘條件或提供虛假材料的人員,取消其錄取資格。2020 年應屆畢業生須于規定時間內憑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普通話等符合崗位要求的證書原件領取錄取通知書。
錄取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與招聘單位簽訂《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協議書》。因應聘人員個人原因逾期未辦理錄取或簽約、鑒證相關手續的,取消其錄取資格。
在招聘單位申報錄取和聘用手續前,因考生體檢、考察和資格復查不合格以及因自動放棄錄取資格而出現缺額時,經招聘單位申請,主管部門同意,報姑蘇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可在報考同一崗位的人員中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進行一次性遞補,也可以決定不遞補。
新聘用人員統一實行縣管校聘的管理模式,自覺服從教師調配和交流安排。事業單位與新聘用人員訂立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 3 年,初次就業的工作人員與事業單位訂立的聘用合
同,試用期為 12 個月。其他人員試用期為 6 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崗定級;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八、紀律與監督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自覺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公眾的監督。對單位和個人違反招聘規程一經查實的,按國家、省、市關于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中紀律與監督的有關規定處理。為方便群眾和社會監督,杜絕不正之風,特設監督舉報電話:0512-68722516。
九、其他
本《簡章》由姑蘇區教育體育和文化旅游委員會、姑蘇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512-68728107(姑蘇區教育體育和文化旅游委員會)、0512-65330737(姑蘇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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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0 年姑蘇區教育體育和文化旅游委員會下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事業編制教師崗位簡介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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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報名登記表》 |
蘇州市姑蘇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蘇州市姑蘇區教育體育和文化旅游委員會
2019 年 12 月 20 日